專門店的教學方式
我們習以為常,以彈奏為主的教學方式,
可能讓我們陷入教學困難而不自知。
鋼琴老師多半是這樣上課的:
打開樂譜,教學生按照樂譜彈奏,
老師最常做的就是兩件事:示範彈奏,糾正錯誤。
學生彈對了,於是交代學生回家照樣練習,直到熟練。
但是,這樣的模式,在面對現在的學生時,
越來越難讓學生專心上課,持續進步,保持練習。
主要原因是,只學習彈奏,不足以支撐對音樂的理解。
不理解音樂,當然沒興趣學習,更別說練習。
其實音樂院在養成音樂人才的過程,除了彈奏,還有其他課程。
包括有:
樂器彈奏,視唱聽力,音樂理論,和聲,曲式學,音樂史,合奏或室內樂等等。
養成音樂全面能力,需要以上各種課程組合起來,才能完成。
只是學校為了知識累積的效率,將音樂能力分拆成不同科目。
只要看這些科目幾乎都列為必修課,就知道它們的重要性。
按照這個情形,音樂教學,應該像是百貨公司一樣,結合各種學習內容,才能把學生教會。
不過,在進入教學市場後,我們自然而然將教學視為樂器彈奏課程,
老師的角色,就是音樂院的主修課(專業課)老師。
主修課老師,只需教授彈奏,不必負責彈奏以外的其他音樂能力。
長期下來,學生缺少了聽力、理論、和聲、文化歷史等等的相關能力,
隨著音樂難度增加,整體能力跟不上,
於是無法掌握音樂,了解音樂,因而停止學習。
認識不深,也就沒有培養出對音樂的喜愛。
這就解釋了,為什麼同樣是學過樂器,
音樂院出來的學生,常常能繼續保持對音樂的喜愛,成為長期的愛樂者。
因為這些學生具備了掌握音樂的能力。
而跟樂器老師學習的學生,許多人離開課堂,就不再關心學過的音樂。
因為這些學生缺乏掌握音樂的能力。
如何培養學生整體音樂能力?
方法就是:將視唱聽力,音樂理論,和聲,曲式學,音樂史,合奏等等學習內容,融入課程,確保學生掌握音樂的能力。
那麼,課堂該怎麼做?
簡單的說,就是整合學習的教學方式。
視唱聽力,包括了聽、律動、唱、節奏、旋律這些教學元素。
音樂理論,和聲,則包含在音階、樂理這些教學元素。
透過整合學習的教學程序,從初學階段,開始累積音樂能力,
隨著樂曲越來越複雜,學生在各方面都能跟上,自然樂意保持學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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